国企改革的本质是一次促进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内部利益再分配,随着个人利益意识、团体利益意识的不断强化,相关利益主体在这种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不断博弈,以求得对自身,或自身所在的团体利益最大化。
在国企改革中,出资者(或者相关政府主管机构)、经营层、企业职工是三个重要的利益主体。在企业改革中,往往每个利益主体都有自己特殊的“改革方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实地看,转型经济中企业所有权结构的调整,实质上是一种公共选择的过程。如果我们把今天所进行的国企改革放在经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看,国企改革将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过程的自发性和结果的非目的性,而不是任何个人或团体的智慧。
国企改革涉及的各利益团体之间因为投入要素的配套互补以及一些历史因素产生权力的互相制衡,使得国企改革模式的选择具有互动性,某个利益团体对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偏好不能专断国企改革的方向,必须考虑其它利益团体的偏好。纵观国企改革的历程,出资者、经营层、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博弈客观上演绎了我国国企改革的模式。
政府主导的浪漫主义改革模式。改革初期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这阶段的改革主动权主要掌握在政府(出资人)手中,由于历史因素以及当时的客观社会环境,经营层及企业职工与政府博弈的能力非常薄弱。因此这个阶段的改革可以称之为“政府主导型的改革”,面对当时的形势,政府往往设定明确的改革目标,并根据所定目标一厢情愿地设计并实施相关改革措施。例如,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希望通过强强联合以期培养地区的明星或龙头企业,或者是要求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期望带动劣势企业的发展,还有,当时政府比较普遍地希望通过国企股份制改造进而上市来解决现代制度建立问题。实践证明这样的改革成功不多,并且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这一阶段的改革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本质上是政府作为社会强势群体的一种理性的自负。
深化国企改革博弈困境 平衡利益格局调整
来源:新励志网
时间:2019-04-28 14: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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