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具有销售意识的公司比比皆是,但具有营销意识的却寥寥无几。销售意识与营销意识之间的差异是微妙的,销售主管们往往很难分辨。然而这一微妙差异导致的结果却有天渊之别:销售意识只能带来不稳定的短期成功,营销意识却能造就稳定的长期增长。
假设你是一家大公司的营销副总裁,有一天,公司的总裁要求你对各部门的营销状况做出评分,并对每个表现欠佳的部门制订改善营销效力的计划,你该怎么办呢?
要完成任务,你不得不创造一种营销效力审核系统。这样一个系统要求你首先对营销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有合理的哲学认识,并弄清营销导向和销售导向的区别。本文作者,营销学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在许多公司中,销售和分销仍然在营销组合中唱重头戏,营销人才绝大多数也来自销售部门,营销部门不过是一个改头换面的销售部门。
销售人员与真正的营销人员思维方式有所不同。销售意识主导的管理者重销售额而轻利润,他们只关注当前的产品、市场、客户和战略。他们重视单个客户,对开发针对细分市场的战略不大感兴趣。与此相反,训练有素的营销主管围绕利润来规划销售额,他们喜欢分析长远的趋势、威胁和机会,希望找到办法为最有利可图的细分市场提供卓越的价值,同时,他们还擅长处理数字和解决营销计划涉及的财务问题。
科特勒指出,合格的高级营销主管必须能够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制定出可以产生利润的营销战略和计划,从利润优先的角度出发,在营销组合(销售队伍的努力、广告、产品质量、服务)、业务职能(制造、财务、营销)以及外部系统(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的需要之间找到平衡。一个理想的营销经理应该具备全面的管理经验,而不是只有销售和营销经验。
现在让我们回头看看应该如何对营销效力评分。许多高层经理相信,部门在销售增长、市场份额和赢利能力上的绩效反映出该部门营销领导力的高低。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某个部门取得了好成绩,也许是因为它正好占据了天时地利,而不是因为管理得法。与此同时,另一个部门尽管实施了最好的战略营销计划,效果却可能并不理想。作者指出,一家公司、一个部门或一条生产线的营销效力主要取决于以下5种活动的结合:
从沉迷眼前销售到有效营销
来源:新励志网
时间:2019-05-01 02: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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